学生求职平台诈骗虚拟币提现被拒
【标题】学生求职平台诈骗虚拟币提现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应聘财务岗位,因虚拟币转账纠纷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上看到'金融专员'招聘信息,平台客服冒充贷款专员要求下载指定APP进行'资质审核'。张某某按指示转账3.5万元至该APP账户,后发现平台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平台客服的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现场监控视频,证明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贷款专员身份骗取虚拟币,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APP为第三方合作产品,自身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且已履行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平台客服使用公司工作账号实施诈骗行为。公司虽提交了合作方资质证明,但未能说明APP审核流程。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事账号在事发前3个月存在异常注册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向张某某退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1.5万元违约金,剩余金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网络安全法》第42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警惕以'资质审核''贷款服务'等名义要求转账。发现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报警及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因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缺失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