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转账3.5万遭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扫码转账3.5万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遭遇诈骗导致经济损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标注为'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添加所谓'财务总监'的微信,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安全账户',并以提供验证码为名获取其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该账号并非官方认证,且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二维码截图等证据,证明其通过公司招聘渠道接触诈骗分子。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要求其补充员工身份核实流程说明,最终确认公司存在招聘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招聘渠道管理存在重大过失,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先行赔付2万元并责令加强招聘审核机制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义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招聘认证体系,求职者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