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身份冒充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承诺高额回报。李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至指定账户,后被证实为诈骗资金。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警方查实李某某系该公司离职员工,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利用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投资协议,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申请对银行流水进行笔迹鉴定。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验证电子数据完整性,确认转账记录与虚假APP信息链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身份冒充存在管理责任,责令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并对张某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2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证据保全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企业应完善员工信息管理机制。投资者应警惕所谓'投资老师'的高回报承诺,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存,确保取证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