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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钱后冒充公检法要求充值被仲裁

【标题】街头抽奖骗钱后冒充公检法要求充值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涉嫌诈骗,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后遭遇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街头抽奖活动中,被要求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对方以虚拟币通道转账为由,先返还500元后失联。经调查,该抽奖活动实际由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组织,该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发布虚假职位吸引求职者参与资金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组织诈骗活动导致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系个人行为。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及赔偿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凭证、虚假招聘平台截图及证人证言。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申请人未核实对方资质存在过错。经调查发现公司员工与诈骗团伙存在资金往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申请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与网络诈骗结合的新型骗局,应聘时务必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并报警,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