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待业人员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以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申请贷款,并声称需先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将贷款资金转入李某某提供的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已封停涉案账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及医疗养老项目,构成诈骗;李某某辩称系民间借贷纠纷,且已通过平台完成贷款审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贷款审批通过的电子凭证及银行转账记录,重点审查李某某是否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及虚构事实行为。李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性及项目合法性,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照片。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骗取张某某转账,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通过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