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养老服务项目被控诈骗,案由为追索被非法侵占的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养老顾问岗位。入职第三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已离职)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某,称公司正在推进医疗养老项目需紧急资金周转,要求其将工资卡绑定至公司指定的虚拟币平台,并下载名为'养老通'的APP操作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按指示将本月工资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虚构平台,公司已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冒充领导方式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主动操作转账属个人行为,且已支付项目佣金,不存在被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先后组织三次质证,申请人提交了通话录音、APP界面截图、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公司员工王某曾以'李总助理'身份指导操作。被申请人虽提供考勤记录证明张某某在职,但无法说明项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且否认王某有代理权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伪造安全账户及诱导下载非法APP的行为,但考虑到张某某未尽审慎核实义务,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养老服务+虚拟币'新型诈骗模式,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项目信息,对要求转账至非对公账户的指令保持高度警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完整通讯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