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婚恋关系,后被诱导进行虚拟币投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务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虚拟币投资。通过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要求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确认交易过程。后李某某失联,投资款被快速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证明对方以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诱导投资。公司仅提供APP注册信息,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及虚假交易场景,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虚假投资宣传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投资前应核实资质并保留证据。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