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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用户资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用户资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诱导下载虚假贷款APP并缴纳费用。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多次沟通,要求扫码付款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核心争议在于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及转账行为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对公账户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协议或履行记录,且APP运营主体与公司不符。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平台存在诱导下载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业务的欺诈行为,责令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证据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隐藏的金融诈骗陷阱,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时间戳完整性。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向对公账户转账。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