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APP骗走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学生被虚假APP骗走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下载虚假投资平台,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被骗取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某奶茶店遭遇自称信贷专员的男子,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通过投资平台修复。该人员向张某某提供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APP下载链接,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已尽到平台资质审查义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擅自转账,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使用伪造工作证并展示虚假平台数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且其APP备案信息与实际运营主体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关于过错责任与过失相抵原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大学生需警惕线下所谓'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向网信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使用企业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