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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提现受阻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能帮助其通过贷款审批为由,要求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平台账号已被封停,多次尝试提现均遭拒绝,遂向警方报案但因超时未获支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监管,且已封停涉案账号履行义务,认为交易为双方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第三方支付流水显示资金流向不明。公司虽提交账号封停记录,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平台审核责任,对转账因果关系认定存在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2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个体经营者应警惕'领导'类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第三方支付机构有义务配合调查,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及证据保全措施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