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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婚恋对象虚拟币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对象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拟币投资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区块链项目分红'为诱饵,通过视频通话展示虚假交易记录,诱导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下载'某链投资'APP。期间多次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验证码,承诺3日内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张某某先后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登录且李某失联,遂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已提供项目资料,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APP注册截图、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被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特征及婚恋平台用户画像,认定存在诱导性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于10日内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非法冒用他人身份实施欺诈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杀猪盘'诈骗模式,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存交易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公安机关冻结账户追回损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