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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标题】学生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招聘求职场景中遭遇诈骗纠纷,要求公司退还虚拟币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入职后收到自称金融机构客服的短信,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支付约3.5万元。在所谓'招聘培训'过程中,对方诱导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以合同协议为名要求其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调查发现该诈骗团伙在街面实施丢包分钱诱骗,后通过招聘场景发展受害者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诱导虚假交易、未核实对方身份的过错;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虚拟币交易风险应由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认定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退还申请人虚拟币交易损失的80%共计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虚拟货币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关于交易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招聘场景中异常的退款理赔要求,应核实对方资质并留存完整证据链。企业应注意防范员工参与电信诈骗,及时制止异常交易行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