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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婚恋对象骗3.5万元虚拟币遭起诉

【标题】老年人被婚恋对象骗3.5万元虚拟币遭起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结识自称'科技公司高管'的婚恋对象。对方以可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诱导其下载某贷款APP并缴纳3000元手续费。在客服人员通过电信电话指导操作过程中,张某某被要求将贷款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所谓'贷款审批'实为诈骗,共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平台交易真实性,称未收到任何款项且未开展贷款业务。双方对资金流向是否属于平台正常交易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电商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审查支付宝转账记录及APP截图证据后,发现所有交易均通过非官方渠道完成。经技术鉴定,涉案APP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应用无关联,诈骗分子伪造企业资质实施犯罪。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违法行为,判决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交友中的金融诈骗,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用户需核实交易渠道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对于虚拟币交易,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