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拟币诈骗要求共享屏幕
【标题】求职者遭虚拟币诈骗要求共享屏幕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保报销为由卷入虚拟币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护理岗位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李某某以'公司需要缴纳医保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对方通过伪造的金融机构资质文件,诱导张某某在所谓'医保报销系统'APP上操作虚拟币转账,期间要求共享屏幕以验证身份。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调取监控视频证实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保报销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第三方平台诈骗,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但主张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下架时间与转账时间的关联性,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用工单位资质,警惕以医保报销等名义要求虚拟币转账。涉及大额资金操作时应留存全程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平台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