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骗局致学生损失3.5万元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致学生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街头抽奖活动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与'免费抽奖'活动,工作人员谎称需先支付3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后,被告知需配合'公检法调查'才能领取奖品。骗子以办理社保卡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通过伪造文件骗取其信任。此后对方以'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分四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最终以账户异常为由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名义但未出示营业执照。申请人提交了转账凭证和短信记录,但无法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被申请人称活动系第三方独立举办,与公司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诈骗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街头以办理公共服务为名的诈骗陷阱,留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遇到要求提供身份证等敏感信息时,应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本案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败诉,提醒公众注意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