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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荐股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荐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从事股票推荐业务,双方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证券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专业荐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投资,声称可提供政府背景担保。在连续三个月通过短信要求提供验证码后,李某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被用于非法资金流转,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纠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张某某多次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通过分析短信记录发现李某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照片,并虚构'内部消息'诱骗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投资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虚假荐股诈骗,裁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荐股骗局,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建议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虚拟币交易保持高度警觉,及时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