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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骗网购用户虚拟币充值款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骗网购用户虚拟币充值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广告,称可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推广。对方要求其通过网购平台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入金,承诺返利后可获得高额回报。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仅收到少量返利,后续以'安全账户升级''保证金补缴'等理由持续要求转账,最终发现系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要求转账构成诈骗;公司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转账系张某某主动发起,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其线下门店工作人员使用伪造资质文件。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合同文本及转账审批流程,仲裁员要求其说明账户使用合法性,公司承认未核实收款账户真伪。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审查合作方资质、诱导虚假投资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警惕以'安全账户''虚拟币转账'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求职者遇要求缴纳保证金、补缴费用等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