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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短信被诈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短信被诈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街头收到中奖短信后,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骗子以'需缴纳教育培训保证金'为由诱导。对方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要求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汇款约3.5万元,期间伪造了官方文件并谎称可跨境退款。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与诈骗分子交易,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转账用途及是否存在职务关联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发现公司账户曾多次接收类似款项。针对跨境资金流转问题,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资金流向存在异常。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诈骗行为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民事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制,认定企业存在管理失职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加强资金监管,警惕虚假培训项目。建议民众遇中奖短信立即核实,保存电子证据时注意截图完整性,跨境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资质。维权应同时追究诈骗分子与关联机构的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