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应聘保健品公司遭虚拟币诈骗
【标题】张某某应聘保健品公司遭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岗位,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开展招聘活动,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养老项目招聘广告,声称可提供政府合作医疗养老项目,应聘者需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通过伪造文件和聊天记录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所谓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虚假承诺骗取垫付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告知需自行操作虚拟币转账,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应聘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虚假文件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转账路径与公司账户关联性,确认资金流向存在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的3.5万元培训费,并赔偿其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及民事责任承担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养老项目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公司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可通过民事诉讼追偿或刑事报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