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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养老投资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养老投资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广场参加街头抽奖活动时,被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专属理财'为名吸引。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电话指导其下载名为'健康未来'的APP,谎称该平台可实现年化收益24%。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三次投入共计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但无法提供合法资质证明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街头促销诱导投资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其仅提供平台信息,投资行为系个人决定,且APP已下架无法追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被申请人虽否认诈骗故意,但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书面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活动组织者与公司之间的关联性,认定存在诱导性宣传与资金脱离监管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限期返还投资本金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养老骗局,投资前应核实机构资质。微信转账易造成证据链断裂,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相关部门应加强线下活动与金融App的监管联动,及时下架违规平台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