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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遭婚恋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遭婚恋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贷款项目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提供征信授权及银行流水,后通过二维码收款要求其输入手机验证码,最终以资金周转为由卷款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无法直接追究公司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否认李某某为员工,称其为个人行为,认为仅存在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公司反驳称李某某非正式员工,且合同未签字盖章。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双方身份真实性及交易过程,发现公司存在未核实员工身份的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身份审核存在过错,判决返还张某某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公司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的实际情况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待业人员应警惕高收益贷款陷阱,避免通过二维码进行大额转账。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