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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假币调包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假币调包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为名实施诈骗,诉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人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理财网站操作,通过电话指导其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网站系虚假平台,且李某使用假币调包实际交易款项,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张某某有业务往来,称其系自行操作导致损失。双方争议核心为交易真实性及平台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但无法提供实际交易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出示内部通讯记录,证明与张某某无直接业务联系。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平台虚假性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平台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完整证明交易闭环,仅支持部分违法所得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7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骗局,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