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充值入金遭假币诈骗账户冻结案
【标题】员工充值入金遭假币诈骗账户冻结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公司涉嫌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公司以'网络购物返佣'为名,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垫付约3.5万元用于虚假交易。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公司提供的商品系假币调包,遂收集相关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经调查,公司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隐匿交易真相,疑似存在精准信息诈骗团伙成员分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购物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操作,认为员工存在主动垫付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还款意愿及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管理人员的短信往来记录、支付宝转账流水及假币实物证据。公司虽提供所谓'返佣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核验,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员工多次要求'充值入金'并承诺返利,最终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向张某某返还垫付资金及利息共计3.6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新型诈骗模式,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账户异常时应立即保留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应规范经营,避免利用员工账户进行非法资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