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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取充值款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取充值款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贷款服务提供商。案由涉及通过婚恋平台实施的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贷款为诱饵,声称可协助注销网贷账户并提升征信。通过线下见面及频繁通话,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用于'充值入金',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账户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提示用户注意资金安全。

【仲裁过程】仲裁庭对双方提供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张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对方使用与公司无关的虚拟身份,并虚构贷款注销业务流程。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部分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建议公众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贷款'等话术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留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