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者扫码缴费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扫码缴费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投资平台名义实施诈骗,案由涉及资金跨境流转及二维码收款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李某通过短信及冒充客服的通话记录,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约3.5万元投资款。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平台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履行付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短信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接触诈骗分子的事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资金流向证明,亦无法说明平台运营合法性。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投资场景及诱导扫码付款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虚假投资陷阱,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资金异常流转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