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识破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识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诈骗。张某某通过线下活动接触该公司工作人员,被以'消灾改运'为名诱导参与虚假投资培训。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加线下促销活动时,被自称'投资导师'的人员以'化解财务危机'为由拉入微信群。对方伪造教育培训资质,通过微信指导张某某在支付宝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身份证信息。后经核查,该公司并无相关教育培训资质,且资金流向涉及多级拆分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教育培训事实,伪造专业身份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课程,且已提供正规培训协议。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用途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祖传秘方''保本理财'等话术诱导转账。支付宝转账明细显示资金经6个中间账户流转。被申请人提交的所谓培训协议存在多处印刷错误,且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教育培训资质、伪造专业身份、诱导提供验证码等违法行为,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专业人士的陌生邀约,核实资质时应要求查看官方备案信息。涉及资金转账务必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切勿轻信'消灾改运'等话术。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