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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虚构贷款骗局员工被骗3万元

【标题】企业主虚构贷款骗局员工被骗3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客服岗位时,被自称公司hr的电话联系。对方以需缴纳贷款保证金为由,要求其先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照指示将款项转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遂报警。经调查,该公司实际从事贷款征信业务,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且企业主李某多次以类似方式诈骗他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贷款骗局骗取钱财,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行为属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提供所谓'返佣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聊天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仅出示伪造的合同文本。经质证,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与转账凭证对应,且存在明显矛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贷款业务、伪造交易凭证等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高危人群参与的贷款骗局,注意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维权时应第一时间固定微信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向平台申请数据调取。对于要求垫付费用的招聘环节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陷入资金多级拆分陷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