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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上市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内部中奖'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入金费,并提供二维码收款。后李某以办理'公共服务资质'为借口,诱导张某某在某线下网点进行假币调包交易,最终资金通过跨境支付渠道被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追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假币诈骗,要求全额赔偿;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责任应由骗子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假币实物及平台信息调取申请;平台仅提供用户协议和系统日志。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审核机制和资金流转路径,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已协助冻结的2万元后,剩余1.5万元由平台赔偿。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和资金监控措施。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条款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中奖''资质办理'等诈骗话术。个人应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资金往来,发现假币交易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