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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中奖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学生中奖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大学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虚假中奖活动,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线下活动中,通过丢包分钱方式接触所谓'中奖'宣传单。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噱头诱导其扫码加入微信群,后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要求缴纳保证金,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骗取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立即被转入多个境外账户,公司未提供任何合同协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组织虚假中奖活动并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被申请人否认参与,称所有操作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付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查询问,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活动宣传单,被申请人仅提供部分微信支付截图。针对资金流向问题,仲裁机构要求补充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但被申请人拒绝配合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财产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证据认定部分诈骗行为成立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注意保存电子证据完整性。参与此类活动应核实资质,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