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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虚拟币平台。案由涉及街头诈骗导致资金损失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参加街头抽奖活动时,被工作人员以'中奖需支付手续费'为由引导添加微信。对方冒充公司领导,谎称需紧急转账处理业务,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以'返佣未到账'为由拒绝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纠纷,认为转账行为属自愿。双方对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通话录音、转账流水及现场视频。公司仅提供模糊的业务合作协议。经核查,虚拟币账户与公司无关联,且存在诱导性话术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65条关于民事欺诈与过错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熟人诈骗'套路,核实对方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申请紧急止付,保留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网络交易务必确认对方资质,避免屏幕共享等操作导致更大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