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现金交付案
【标题】社交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现金交付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招聘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服务招聘广告,对方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要求其通过涉案APP进行操作。张某某按指示缴纳约3.5万元现金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账户遭冻结且无法提现,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医疗服务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受害者主动操作导致损失,且已提供所谓医疗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存在诱导操作行为,审查转账记录与APP下架时间线,认定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虚构服务内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现金3万元,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薪招聘陷阱,核实资质避免现金交付,保留操作证据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