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征信修复骗局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被征信修复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教育培训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对方谎称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承诺3日内完成征信修复并返还本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卡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随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所谓'资金验证'。转账后,销售人员失联,公司官网及客服电话均无法接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合同效力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具备征信修复资质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虚假合同文本。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记录,未能出示业务资质证明。仲裁员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最终采信张某某证据体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确认其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征信修复业务需通过正规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切勿轻信'快速修复'话术。建议老年人核实机构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涉案账户并报警。针对虚拟币通道转账,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诈骗及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