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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诱导转账被认定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诱导转账被认定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假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企业招聘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其点击链接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承诺可协助医保报销。张某某先后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APP突然下架且无法联系对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功能,未参与具体交易,且无法核实转账用途的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认定该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方以涉案APP已下架为由拒绝提供进一步证据,仲裁委依据证据规则作出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认定其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应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警惕高危人群设局。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报警和民事诉讼双重途径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