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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参与某商场街头抽奖活动,承诺中奖后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APP提现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收款账户实为李某某亲友使用。期间诈骗分子以'先返小利'方式骗取信任,最终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婚恋平台运营方,未对用户资质进行核实,导致平台被用于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与诈骗无直接关联。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用户虚构身份及诱导性操作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出示用户身份验证流程。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重点审查平台风控措施及用户行为引导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法典》第1198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查义务,求职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扫码转账要求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平台方若存在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