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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APP因违规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网贷账户注销操作。通过电话指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李某以'先返小利'方式获取张某某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突然失联。平台APP因存在虚构借贷场景等问题被监管部门强制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专业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APP运营数据及用户认证记录,某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审核流程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征信修复'和'网贷注销'服务,且存在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的明确指令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资金安全负有监管责任,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剩余70%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资质,防范虚假金融服务宣传;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留存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网络服务商对平台内容负有审查义务,遇诈骗应配合警方追缴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