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中奖骗局骗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张某某中奖骗局骗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参与'中奖领奖'活动,通过客服诱导下载虚假教育培训APP。平台财务人员伪造政府公文,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可获得奖励,诱骗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下街面丢包分钱方式获取信任,资金经多级拆分转入多个关联账户,最终发现平台系虚构机构,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系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自愿签署协议应自行承担损失。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诈骗特征及资金流向的合法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单据未说明资金去向。经核实,平台注册信息与政府机构无关联,且存在诱导支付行为,仲裁庭认定构成诈骗犯罪。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追回张某某损失的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中奖'噱头诱导支付,核实机构资质比对合同条款,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及时报警,避免陷入多级拆分资金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