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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保证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保证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场景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要求其缴纳贷款保证金3.5万元,并通过伪造征信报告制造信任假象。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擅自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户注册信息及聊天记录,但公司无法调取相关数据。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婚恋平台信息,证明对方虚构身份并诱导其提供个人信息。公司承认平台存在虚假身份注册现象,但主张平台不承担第三方交易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对虚假身份注册存在管理漏洞,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发现资金异常转入虚拟币通道应及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提供征信信息等异常操作要保持警惕,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