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因网络借贷纠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争议。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服务及非法转账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时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电话,称其征信异常需缴纳3.5万元费用修复。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要求支付,承诺办理后可正常提现。张某某信以为真,于5月18日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账户异常,多次联系所谓专员未果,遂报警。公安机关查明该账号为非法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配合调查被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转账系个人操作,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异常截图,公司仅提供基础合作协议。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且涉案账号使用其公司名义实施诈骗,遂要求公司就过错部分承担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因虚假征信修复服务产生的损失,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诈骗故意,故按比例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场景中应警惕冒充客服的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冻结账号并报警。平台需完善风控机制,避免被用于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