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资金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资金被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要求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跨境资金转账。李某伪造公检法文件,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及身份证信息,后以案件处理为由诱导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为平台注册商户,未参与诈骗行为,且转账凭证显示款项已转入指定账户,否认存在还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交易记录但未能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跨境流转事实,结合李某使用公检法名义及要求验证码等细节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被骗资金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警惕以公检法名义进行的高收益理财诈骗。遭遇要求验证码、跨境转账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