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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婚恋平台服务合同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待业人员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遭遇自称公安人员的骗子李某。李某以张某某银行卡涉及洗钱案为由,要求其配合调查并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平台客服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账户,但该公司未及时核实身份,导致转账成功。事后张某某发现系诈骗,但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损失,公司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要求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认为其已配合调查无法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与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多次使用公检法名义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服务协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配合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高收益诱导陷阱。遭遇'账户冻结'等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避免盲目配合。本案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提醒公众要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