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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骗婚恋用户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骗婚恋用户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医疗养老及保健品虚假宣传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谎称可提供高回报保健品投资机会,通过'先垫付后返佣'话术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转账3.5万元。李某某伪造公司文件并使用虚假身份,承诺三个月内返还本金及收益,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张某某留存了全部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李某某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关联,称该员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比对电商平台交易记录与聊天记录发现资金流向与承诺投资项目不符。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经鉴定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证人证言证实李某某冒充投资顾问进行虚假宣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用人管理失职,李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认定公司对员工虚假宣传存在管理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保留电子证据时注意截图完整性。建议通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追责,避免单纯民事仲裁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