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假平台骗入虚拟币通道要求退款遭拒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平台骗入虚拟币通道要求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岗位,因平台虚假宣传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岗位信息,通过平台电话联系后,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人员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通道后,对方失联且平台拒绝退款,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流程构成诈骗;公司称该交易属于第三方虚拟币平台业务,与自身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发现该公司未在平台备案;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平台合作协议;鉴定机构确认网站截图来源真实但无法证明交易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保证金''退款'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