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误信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遭冒充领导的诈骗行为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诈骗分子通过二维码收款并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以'安全账户'为名多次索要资金,最终导致张某某财物损失。平台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且存在虚假身份审核漏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共同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已按流程核实身份,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平台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某科技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其账户被用于诈骗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全部款项,婚恋交友平台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共计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共同侵权责任的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警惕虚假身份注册;老年人需提高反诈意识,谨慎对待'安全账户'等话术;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点击不明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