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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

【标题】老年人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婚恋对象的电话,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在平台客服指导下,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用于'保证金'支付,期间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并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后发现该APP系诈骗软件,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账户被封停前已转出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APP系第三方运营且已尽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虚假APP的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支付记录与APP注册信息,确认其通过虚假中奖链接进入诈骗平台。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显示已提示风险,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要求双方就屏幕共享操作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平台费用后,需向张某某返还3.3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结合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的过错程度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企业需加强APP内容监管,对异常资金流动建立预警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