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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骗老人医保退款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骗老人医保退款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老年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可代办医保报销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伪造公文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和'手续费',后失联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交易属于第三方借贷场景,不适用平台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等证据。公司虽提供用户协议文本,但无法证明已就'脱离平台交易'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证件注册账号,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支付30%惩罚性赔偿,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2条: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老年人应核实'公职人员'身份真实性,发现异常立即申请紧急止付。网络借贷需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警惕'脱离平台'话术陷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