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获赔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医疗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虚假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卫健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获取内部医疗资源为诱饵,推荐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购买假药,承诺后续可通过教育培训项目返佣。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李某及公司负责人,遂向平台申请脱离交易但遭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运营方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系用户单方违约,且已提供所谓'医疗方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还原APP界面,发现其注册信息与卫健部门无关联。李某在平台留存的聊天记录显示其使用公职人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隐瞒交易风险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非法占有目的,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交友平台中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