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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政府人员骗虚拟币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政府人员骗虚拟币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通过招聘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自称'国家征信中心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其网购记录存在征信瑕疵需修复。对方提供伪造的政府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支付'服务费',并谎称可帮助其提升征信评分。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诱导其下载虚假平台APP,通过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的方式,最终将约3.5万元虚拟币转入指定账户。事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转账,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转账平台资质证明及交易流水,但公司仅提交伪造的平台截图。经核验,平台信息与真实注册信息不符,且虚拟币流向无法追溯。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国家征信中心'等权威名义诱导转账,并在要求提供验证码时明确说明'用于验证身份',存在明显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判决其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购用户需提高警惕,对'征信修复'等话术保持审慎。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支付记录、验证码记录等证据。虚拟币交易需选择正规平台,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对于要求提供验证码的所谓'官方人员',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信息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