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部分胜诉

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部分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部分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后因虚拟币投资项目产生纠纷,引发仲裁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与李某某建立联系。李某某谎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审批专员,以可提供高息贷款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名为'XX金融'的虚假平台投资虚拟币。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对方失联,遂申请仲裁。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曾多次要求张某某脱离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且在投资过程中刻意回避资金监管问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系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配合警方冻结相关账户。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员工的虚假身份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注册信息、转账流水及聊天记录,发现'XX金融'平台未在工信部备案。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说明李某某权限范围。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李某某使用公司工号与客户沟通,公司承认该工号确属内部使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失,需承担70%责任,裁决返还投资款2.4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案件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部分证据效力受限。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披着金融外衣的诈骗手段,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建议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发现异常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错过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