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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要求跨境充值遭遇骗局

【标题】求职者被要求跨境充值遭遇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遭遇非法集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时被财务人员李某某以'公司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李某某伪造平台文件称需通过跨境账户操作,以'公检法调查'为名要求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转账后发现公司注册地址异常,遂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流向境外账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参与投资,且已将款项用于'合规项目'。双方对转账用途及是否存在身份冒充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站截图等证据,显示李某某使用伪造的平台文件及公检法人员身份进行诱导。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说明资金实际用途及跨境流转合理性。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虚构事实及身份冒充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剩余资金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保证金''合规操作'等名义要求转账的行为,核实公司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真实性。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公账户转账前务必确认资金用途,避免卷入非法集资骗局。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