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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贷款骗局员工成功追回损失

【标题】教育培训贷款骗局员工成功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教育培训机构岗位,因该公司涉嫌虚构贷款征信流程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教育行业贷款专员'职位,对方以需缴纳征信保证金为由要求下载专属APP。在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诱导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虚假贷款业务,且要求转账的账户与正规金融机构无关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贷款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业务培训费用,且已提供所谓'征信服务',否认存在欺骗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凭证、APP注册记录及聊天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通知文件,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调取平台交易数据发现,该APP未在工信部备案,且所有转账均通过个人账户完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事实、伪造政府人员身份等行为,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为名要求转账的教育培训骗局,核实平台资质与工作人员身份。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